逐梦三十年 | 因改革开放而生而兴而强 象山经济开发区的“前世今生”
开栏语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浙江经济开发区作为“经济大引擎、开放主平台、创新主阵地”,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砥砺奋进的浙江开发区”陆续推出《逐梦三十年》系列报道,弘扬浙江省首批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30年间开拓、创新、奋进的实干精神,全面展现开发区奋进新征程的生动场景,以开放平台力量贡献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象山经济开发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我国加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建设的重大部署。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国内多种形式的开发区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开发区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的“助推器”。
1988年,象山县被国务院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和省、市领导曾多次来象视察,都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发展台贸经济、区域经济等方面的地位和成果。1992年,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徐惠滋、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谭启龙和国务院秘书长罗干等先后视察了象山,指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立足于改革开放,着眼经济建设,赞成象山设立以台贸为主的区域经济开发区,以实现沿海地区经济跳跃式、超常规发展。
为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象山县委、县政府于1992年谋划建立镇乡工业小区,开启了象山县现代工业园区建设的新篇章。回望40年,象山经济开发区经历了萌芽探索、起步建设、加速发展等阶段,从兴办初期的镇乡工业小区,一步步发展成为省级开发区,成为象山工业发展的主平台。
01
萌芽探索
丹城历来为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医疗、金融中心。在丹城谋划兴办开发区,不仅有利于加快丹城区域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全县整体发展。丹城镇党委、政府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筹谋后,于1992年6月向县政府申请创建象山县丹城开发区。县委、县政府于同年7月正式批准丹城镇兴办象山县丹城开发区,确定丹城开发区在丹城镇城南,总面积暂定为1.73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1.46平方公里,生活及第三产业用地0.27平方公里,另外城北亭溪工业区0.48平方公里为丹城开发区的后备用地。丹城开发区由丹城镇党委、政府负责开发建设,属于乡镇工业小区。
开发区作为一个新事物,县委、县政府从一开始就把它当作全县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经济改革的试验区,在对国内开发区一些开发模式作了比较研究后,决定对开发区实行政府协调、企业开发的办法。在批准兴办丹城开发区的同时,成立了象山县丹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象山县丹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发区管委会作为丹城镇政府的派驻机构,行使政府职责,负责开发区重大事项决策和其他行政事务。总公司负责对开发区进行企业性开发建设和管理,搞好基础设施,开展招商引资,进行投资建设。为支持丹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县委、县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开发区项目在享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待遇外,在税费优惠、激励政策、土地使用、户口管理、审批权限、财政政策等方面均给予了大力扶持。
02
起步建设
1993年,国家明确规定乡镇一级不设开发区,这给丹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影响。为提高丹城开发区的知名度,增强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并为适时申报省级开发区作好准备,同年10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将丹城开发区升格为县级开发区。
1994年1月,县委、县政府正式向市政府申请设立象山县经济开发区。随后,宁波市政府向浙江省政府申请将象山县丹城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同年8月,浙江省同意象山增补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并定名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享受省级开发区优惠政策和管理权限,象山经济开发区从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县委、县政府在原丹城开发区的基础上,扩大区域规划,开发面积从原来的1.73平方公里扩大到4.82平方公里,分成金融贸易区、工业投资区、综合服务居住区三大功能区。金融贸易区,为最先的起步区,突出政府开发职能,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以发展金融业、商贸业为主。工业投资区,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由象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进行企业性开发与管理,走城市建设企业化,企业行为市场化的开发道路,该区以兴办产品出口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为主,发展机械、电子、轻工、建材、纺织、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综合服务居住区,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为二期开发地带,发展生活居住,以科教文化、综合服务为主。1994年7月,县委、县政府建立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政府管理经济开发区的派出机构。
03
加速发展
1999年9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西南部,新丰路以西、丹阳路以南约2平方公里范围内筹建“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同时成立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
2000年10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管理工业示范园区的派出机构,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2001年2月,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县委、县政府决定象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
经过1年的开发建设,已有35家企业落户县工业示范园区,首期987亩土地开发基本完成,开发建设形势喜人。但是,园区规划范围土地有限,不能适应持续滚动发展。2000年底,象山县及时调整园区规划,并先后编制了工业示范园区二期、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但随着开发建设的几何级增长,开发区可供开发土地很快寥寥无几,县委、县政府再次调整了开发区的范围,将开发区沿象山港路延伸至爵溪工业区,并纳入中心城区的整体规划。
2016年3月,县委、县政府将象山经济开发区和象山产业区进行合并,开发区总规划面积达到53.92平方公里,包括临港装备工业园、城东工业园、工业示范园、城南高新创业园、滨海工业园及仁义涂六大区块,“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初步呈现。除仁义涂区块外,其他区块基础配套完善,工业示范园区开发成熟,基本实现产城融合。
2021年5月园区进行新一轮整合提升,象山经济开发区形成了以临港装备园为核心(包括原临港装备工业园、城东工业园、爵溪针织服装创业产业园),城南高新园(包括工业示范园、原城南高新创业园、滨海工业园、仁义涂区块)、象西循环经济园(原西周生态循环工业园)为分片区的“1+2”空间架构,整合后总规划面积96.68平方公里。园区主要发展临港装备、新能源、功能材料、海洋生物、汽配模具、针织服装等产业,2021年实现规上产值约300亿元。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象山经济开发区是宁波市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启动区块;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专业分园;2020年获评省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单位、浙江省美丽园区试点园区。
✎来源 | 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 | 沈含
✎审核 | 王琬鹃